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生態環境部“清廢行動2018”工作要求,近日,東莞市印發實施《東莞市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行為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堅定態度,集中開展為期2個月的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行為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非法處置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維護全市生態環境安全。
一、加強組織領導。一是建立東莞市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行為專項排查整治行動聯席會議制度。由市長任召集人,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聽取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堅持問題導向,研究解決專項行動中涉及的政策性、全局性問題,加強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作溝通,對專項行動工作進行再部署,研究決定責任追究事項。二是成立東莞市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行為專項排查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專項行動的具體事項。三是組建三支專項行動專責組。案件查處和責任追究專責組,主要負責指導、督導涉固體廢物案件的調查處理,對涉案公職人員依法追究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進行立案偵查,督促公安部門加快案件辦理進度;巡查督辦和現場處置專責組,主要負責具體指導、督導各園區、鎮(街)開展專項行動,對涉及的固體廢物和場地按相關要求和規范進行處理處置;第三方監督評價組,聘請東莞理工學院牽頭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工作成效評價,通過實地巡查、網絡輿情收集分析、電話隨機訪問等方式,評析各園區、鎮(街)工作進展和成效。
二、明確主要整治內容。對碼頭、河道、插花地、未利用地等區域,以及對固體廢物產生和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信訪投訴案件涉及的企業、汽車4S店、汽車維修店、垃圾焚燒廠、印染行業、造紙行業、污水處理廠、危險廢物重點產生單位、固體廢物經營單位、廢品回收站點、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等;要緊盯生活垃圾、生活污泥、建筑垃圾以及廢礦物油等危險廢物產生、轉移、處置等環節,緊盯河道、碼頭、插花地、未開發利用場地等區域;同時,要同步建立工作臺賬和問題清單,詳細記錄排查整治情況,對問題實行消號管理,堅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嚴懲環境犯罪。要暢通群眾投訴渠道,完善快速查處和反饋機制,快速受理處置群眾環境訴求和檢舉投訴,及時回應群眾關切的問題。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把相關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職責,落實責任,常態化推行。
三、強化工作保障。一是建立微信工作群。由聯席會各成員、各園區、鎮(街)主要領導等成立微信工作群。在工作群內定時發布各片區巡查情況,發布重要案件調查處置進展情況,并布置相關任務。二是實行“一案三查”。專項行動結合掃黑除惡斗爭開展,對發現的黑惡勢力堅決予以打擊,對案件涉及的企業違法犯罪嫌疑人、土地物業業主、相關公職人員等同步開展調查。三是強化監督監控。充分發揮“智網”工程和網格員作用,進行全面監控。利用無人機等對碼頭、主要產廢企業、主要運輸線路等進行巡航監控。四是加強情況通報。采取簡報、專報等形式,向市政府定期報告進展情況和發現的問題,定期向各園區、鎮(街)通報專項行動情況。同時,在東莞日報、東莞電視臺開設專題專欄,深入報道整治行動情況,曝光典型案例,營造輿論氛圍。五是實行責任追究。對工作推諉、行動遲緩、成效不佳的園區、鎮(街)、部門將進行通報批評、約談,對失職瀆職的責任人員,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來源:東莞市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