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論
在反復強調禁止“一刀切”的同時,相關部門更要通過機制改進消除基層環保執法者搞“一刀切”的動力。
11月15日,全國工商聯、生態環境部在河南省鄭州市聯合召開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交流推進會。
這次會議值得關注,尤其是會議名稱中的“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而會議主題與生態環境部今年以來的工作重心是一致的,即強調環境執法禁止“一刀切”,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不分青紅皂白的做法。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李干杰現場要求,環境執法一定要依法依規,沒有法律標準依據,寧可不做。
考慮到會議的組織方之一是全國工商聯,這次會議給全國民營企業吃“定心丸”的意味就顯而易見了。“沒有法律標準依據,寧可不做”,“針對民營企業的歷史遺留問題要給出整改時間”,通過增進交流讓民營企業對當前環境政策有準確的認知,消除抵觸、畏懼心理,有利于企業恢復信心,也有利于環保事業長遠健康發展。
生態環境部已經多次為“一刀切”的執法方式畫出紅線,既是對過去某些地方簡單粗暴的執法行為糾偏,也是重新厘定環保工作與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動態平衡關系。各方應該回到一個共識:在發展中解決問題。污染問題是在發展中出現的,也只能在發展中解決。“一刀切”的做法之所以錯誤,就在于違背了這一共識。李干杰再次強調此一事宜,是對環保執法要回歸法治的重申。
表面上看,“一律關停”“先停再說”能讓環境數據迅速改善,但形式主義只有暫時的功效,應付檢查與我們要的環保動作離題萬里。而對微觀經濟的過度行政干預不僅打亂企業生產計劃,更會嚴重挫傷企業家的信心。即便不考慮民生就業,單就環保而言,企業如果不能良性發展,也不可能有資金引進環保設備。
倒洗澡水不能連孩子一起倒掉,這是最樸素不過的常識。如果易位而處,誰也不愿意被“一刀切”。所以在反復強調禁止“一刀切”的同時,相關部門更要通過機制改進消除基層環保執法者搞“一刀切”的動力。
其一是考核要科學化。比如本次會議提出,督促平時不作為的地方和部門切實加強日常監管,從源頭上解決執法“一刀切”問題。執法部門的監管重點要放在日常,上級部門對下級部門的考核重點也要放在日常。
其二,讓企業有底氣、有辦法抵制不合理的“一刀切”,歸根結底還是要靠法治。企業和執法部門在法律之下是平等的,雙方分工不同但沒有高下之分。企業違法排污要接受法律制裁,執法部門若不依法行事,企業也有說“不”的權利。說“不”的權利在理論層面一直存在,如何讓權利進入現實,才是最重要的。執法者“沒有法律依據,寧可不做”固然好,但企業更需要“沒有法律依據的執法,可以明確拒絕”。
對執法者而言,法無授權即不可為;對企業而言,法無禁止即可為。只要守住這兩條底線,即使個別執法者想搞“一刀切”也搞不動,這樣才能真正維護守法企業的正當權益。而一切環保工作也只有在法律框架之內,也才能得到公眾的支持。
在治污中,執法者與企業是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的關系,也可以是合作伙伴的關系。只有極個別惡意的非法排污者才需要遭受“鐵腕”“重拳”的打擊,而要避免誤傷剩下的絕大多數企業。要給守法企業吃“定心丸”,更要用法治為它們打造抵御違規執法的“金鐘罩”。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