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昨日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顯示,2017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比分別下降39.6%、34.3%、27.7%,珠三角區域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連續三年達標。
報告指出,中央財政加大資金投入,5年累計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528億元。各相關部門分工協作、共同發力,出臺20余項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政策,支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順利開展。
在源頭治理方面,五年來,全國累計退出鋼鐵產能超過1.7億噸、煤炭產能8億噸、水泥產能2.3億噸;煤炭消費比重下降8.1個百分點,清潔能源比重提高6.3個百分點。
在重點領域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方面,全國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機組超過7億千瓦,占燃煤機組總裝機容量的71%。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2000多萬輛,推廣應用新能源車超過180萬輛。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完成煤改氣、煤改電470多萬戶,整治涉氣“散亂污”企業6.2萬家。
2017年,全國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移送行政拘留及移送涉嫌污染犯罪五類案件近4萬件,涉大氣案件占比近30%,比2016年增長75%。
報告建議,加快制定配套法規規章和標準。在2019年底前出臺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按行業、地區、時限核發排污許可證。2020年,將排污許可證制度建設成為固定源環境管理核心制度,實現“一證式”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快建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保護召回制度,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在2018年底前依法制定并公布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
來源:廣州日報 記者:于夢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