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
5月11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廳長魯修祿,省生態環境廳海洋處、執法監督處等相關負責人一行到東莞港水上危險品應急中心調研,實地考察了該中心船技工坊、應急設備庫、莞環1號等,聽取了東莞港水上危險品應急中心基本概況、設施設備配備、應急隊伍建設、環境應急處置流程等情況介紹。魯修祿對東莞港水上危險品應急中心各項工作表示肯定,并要求相關部門要把做好環境安全和環境應急工作擺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緊抓實,把生態環境風險納入常態化管理,做好應對生態環境風險準備,進一步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東城
5月12日,東城生態環境分局會同經濟發展局等相關部門開展涉工業固廢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專項執法行動。現場檢查發現,鰲峙塘工業區某廢塑料回收站存放沾有磷酸的廢磷酸桶、沾有氫氟酸的廢氫氟酸桶、沾有機油的廢機油罐;由于廢磷酸桶、廢氫氟酸桶、廢機油罐分散存放在該單位的廢塑料回收車間,與一般廢塑料混合存放,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并且該回收站不具備回收處置危險廢物的資質,執法人員對此作立案查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無許可證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石碣
5月12日,石碣生態環境分局對四甲劉沙中路周邊工業園區企業進行執法檢查。在一家印花加工廠發現,工廠已停止生產,現場留有生產痕跡,生產設備均已接通電源,設有印花、曬版、洗版等工序,未配套污染防治設施,廢氣、廢水未經處理直接對外排放。操作間內有部分顏料,且工廠內存在排放洗版廢水的痕跡。經調查取證,執法人員查實該印花廠涉嫌存在的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無證排污、廢水直排等環境違法行為,由于主要負責人無法找到,執法人員對涉事企業作查封處理。
樟木頭
5月12日,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聯合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五科開展固廢專項檢查行動。執法人員檢查至金河社區某食品公司時,發現該企業擅自增設工業洗脫一體機和工業烘干機,機器使用后產生的廢水經管道排至市政管網。執法人員依法對該企業進行了查處,并責令其立即拆除擅自增設的工業洗脫一體機和工業烘干機。目前,該企業已拆除了工業洗脫一體機。
洪梅
5月11日,洪梅生態環境分局開展固體廢物夜間巡查專項行動。行動中,發現一企業宿舍區使用“土灶”燒水,“土灶”里不僅含邊角料焚燒后的灰燼,周圍還散落不少殘存的物料。執法人員現場責令企業負責人停止焚燒行為,并限期拆除“土灶”杜絕安全隱患。
虎門
日前,虎門生態環境分局接到龍眼社區投訴,稱其廠內下水道有大量白色水體涌出。執法人員立即到現場調查。調查發現,白色水體實為位于龍眼社區一玻璃公司偷排的磨邊生產廢水。該公司擅自在廢水收集池旁設有一臺抽水泵,利用水泵將乳白色的磨邊生產廢水通過管道排至就近的雨水井,該雨水井與旁邊一家企業雨水井相連通,執法人員到達現場時發現廢水收集池已基本抽空,同時還發現該企業未設置危險廢物貯存倉庫,擅自將廢油墨罐和含油墨廢抹布露天堆放在一處廠內暫存點,存在與廢塑膠包裝袋混合堆放的問題,暫存點也沒有設置任何危險廢物標識,沒有落實圍蔽等措施。虎門分局對該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理。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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