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一科
隨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修訂,建設項目環評類別的認定方法發生較大的變化,執法人員在調查取證過程中面臨新的挑戰。為落實新 《名錄》的要求,精準取證、高效執法,市生態環境局日前舉辦2021年第一期環境執法培訓班,各生態環境分局、執法監督科、執法科業務骨干共約130人參加培訓。會上,主講師萬惠玲同志結合新《名錄》和省廳問政平臺環評復函等內容,就常見、重點行業的執法取證要點進行講解。
望牛墩
4月30日,經市生態環境局批準,望牛墩生態環境分局依法查封了位于朱平沙和望東村兩家產生廢氣的企業的電源及設備。其中,某電子科技公司未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同意,擅自增加噴邊油工序及噴油槍,無配套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另一家皮件公司未辦理環保審批及驗收手續,未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同意,擅自開工建設,無配套污染防治設施,注塑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未經處理直接無組織排放。
沙田
日前,沙田鎮群眾反映齊沙村有一廢舊回收站,占用公共空地,散發異味,導致附近環境臟亂,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沙田生態環境分局聯合沙田城市管理分局和當地村委會,趕往群眾反映地點開展現場檢查,發現該廢舊回收站為無證照經營,從事廢舊玻璃回收,占用了大量的公共空地,回收的玻璃未經清洗,散發異味,影響附近居民。執法人員現場要求回收站及時運走廢舊玻璃,做好堆放和覆蓋工作,且限期搬離。
虎門
日前,虎門生態環境分局聯合公安、應急、城管等部門組成的環境聯合執法組到白沙社區開展打擊“散亂污”企業聯合執法行動,在行政路發現一無證照印花作坊,現場檢查時該作坊正在生產,設有印花、曬版、洗版等工序,未配套污染防治設施,廢水、廢氣未經處理對外排放,執法人員現場調查取證并立案處理,社區落實斷水斷電和扣貨處理。
洪梅
5月2日,洪梅鎮黨委委員盧錫鈞帶領洪梅生態環境分局相關負責人,與水務集團管網公司、洪梅鎮水污染綜合治理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研究解決夏匯村生活污水溢流問題。自4月25日望洪污水處理廠進行抗外水沖擊能力的提升整治以來,洪梅鎮的截污管網處于高水位狀態,洪梅生態環境分局多次組織巡查,發現夏匯內河涌閘門出現生活污水外滲。經排查,認為是橋東路一處截流井受河水倒灌和污水管高水位影響出現溢流。經多方研究,緊急制定處置方案、落實相關安全措施,于5月2日早上實施封堵施工。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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