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我市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多措并舉,出臺指南規范,拓寬培訓模式,推進深層規范化管理,積極打造東莞市創新社會環境監管執法體系特色品牌。
匯編指南,實現指導制度規范化。今年以來,市生態環境局從建章立制方面發力,出臺了一系列執法機制制度,包括《東莞市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指引規范匯編》《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綜合行政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試行)及其配套文件》等,進一步規范生態環境現場監管執法行為,實現執法全過程記錄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其中首創《東莞市企業環保管理規范指南》指導企業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完善內部環境管理機構及制度建設,規范污染防治行為,防范環境風險,加強供應鏈環境管理,提升企業環境守法意識;創新出臺《東莞市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建立健全環保有獎舉報長效機制,有效調動公眾參與環境監督的積極性,形成“共管、共治、共贏”的良好局面。
加強培訓,助推環保隊伍專業化。多方面多維度開展環境監管執法技能培訓夯實環保人才根基。一是新增實訓基地培訓,依托實訓基地平臺,通過理論與實操相結合的方式實現練兵的標準化;二是開展環境監管執法人員水質采樣培訓,練就執法檢查與水質采樣職能于一身的環保鐵軍;三是開設環境相關政策業務類培訓,解讀如新《固廢法》等環保法律新變化及重要法規新要求;四是組織涉刑案件類執法培訓,明晰刑事證據和行政證據的證明標準的差異,降低查處案件的不捕不訴率。截止目前,今年我局牽頭組織生態環境監管執法類工作培訓會議逾13場次,參訓人數逾1518人次。
齊抓共管,穩保監管執法常態化。今年以來,采用多部門聯動執法、“雙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等形式,組建生態環境分局執法隊伍、環境專管員隊伍、聯合監管督導隊伍、“智網工程”巡查隊伍等環境監管隊伍,開展“白加黑”、“5+2”的24小時全天候監管執法工作,助力三大污染防治攻堅戰決戰決勝。
2020年1-8月,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140857人次,檢查企業57201家次,查違法行為2373宗,罰款35274.9萬元,下發行政命令1467宗,查封扣押449宗,停產限產45宗,移送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12宗,按日計罰1宗,移送公安機關涉嫌環境犯罪案件173宗。
在專項督導行動方面,開展了VOCs重點監管企業銷號式綜合整治行動、茅洲河流域駐點督導專項行動、全市涉工業固體廢物企業專項執法整治行動、環保專業基地環境綜合專項檢查、樓宇式分租廠房環境整治等各類專項行動,從嚴整治高發頻發環境違法亂象。其中,在樓宇式分租廠房環境整治行動中,全市各鎮街(園區)職能部門核查分租場所1673處,檢查生產經營主體12344個,發現存在隱患問題企業4001個,其中涉環境問題企業1944家,生態環境部門作“散亂污”查封522家,立案查處175家,移送刑事案件17宗,移送公安刑事拘留23人(其中物業房東及負責人5人),已完成整改485家。
撰稿:周美玲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