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城鎮污水排放管理,保障城鎮污水管網系統和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鎮水污染,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出臺《東莞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核發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和舉措,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重點排水戶的排水許可證審核發放工作,規范排水戶污水排放,確保污水入管、雨水入河(流入雨水管),逐步形成持證排水、無證不得排入城鎮污水管網的工作管理機制。
一是明確重點排水戶名單。根據各流域污染特征和區域產業類型,確定4種類型企事業單位或個體工商戶排水單位為重點排水戶,優先開展排水許可證審核發證工作,即床位20張及以上的醫療機構;月用水量3000噸以上的企業和餐飲服務單位;屠宰企業;有生產性廢水(不包括冷凝、冷卻水)產生的工業企業(工業園),包含但不限于電鍍、化工、紡織洗水、印染、金屬表面處理、造紙、制革、金屬制品等。除上述類型外,其他均為一般排水戶。
二是明確排水許可證分級審批制。重點排水戶的排水許可證由市生態環境局核發,申報人按相關規定郵寄或攜帶申請材料到市民服務中心現場提交申請。一般排水戶(含建筑施工作業需排水)的排水許可證由屬地鎮街生態環境分局負責核發。
三是明確排水許可核發要求。新建冶金、電鍍、化工、印染、原料藥制造等工業企業(有工業廢水處理資質且出水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藥制造企業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屬(鎘、汞、鉻、鉛、砷等)或難以生化降解廢水(BOD5/COD值低于0.3)以及有關工業企業排放的高鹽廢水(總含鹽質量分數≥1%),不得接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各排水戶要完成規劃紅線范圍內生產生活區的雨水、污水分流工作,建立清晰、完整的雨污水排水系統,不得有污水管與雨水管錯混接行為。所有排水排入排水管網的污水必須分類別符合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第三產業污水等入管標準。每個排水戶污水排放口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重點排水戶應當在每個污水排放口前的檢測井處安裝水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
四是明確排水許可核發規范。建立完善排水許可工作流程,包括排水許可證核發流程、排水許可證現場核查流程、排水戶接駁工作指引。制定《東莞市重點排水戶排水末端智能監管系統工作指引》,指導重點排水戶在線監控設備安裝工作與聯網對接工作,對技術和實施可行性進行把關,并推動末端智能監管系統建設、聯網和協助開展值守工作。排水戶申請排水許可證提交的申請及審批材料(紙質),要按一戶一檔整理成冊,歸類保管。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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