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加快推進凈土防御戰,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近日,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印發《2019年東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各鎮街(園區)和市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全市土壤污染防治“雙90”目標(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點抓好26項工作,深入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詳查、土壤污染源頭控制、農用地分類劃定、建設用地準入等工作,逐步掌握我市土壤污染狀況,建立健全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土壤環境管理體系,嚴厲打擊涉嫌造成土壤污染的違法行為。
一、推進土壤環境詳查。一是全面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掌握全市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二是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完成547家重點行業企業和重點工業園區基礎信息調查、風險篩查及糾偏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關閉搬遷企業用地土壤環境排查、在產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工作;三是落實園區土壤環境質量詳查,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海灣新區、水鄉特色發展經濟區需制定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工作方案,落實土壤詳查資金保障,組織實施轄區土壤環境詳查,年底前形成園區土壤環境質量詳查成果;四是委托專業機構分區域開展全市土壤環境背景值調查采樣與分析工作;五是整合全市農用地及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環境詳查結果、三大園區土壤環境質量詳查成果、全市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等數據,推動全市土壤環境大數據庫建設,建立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制度,按要求實施安全利用。
二、強化土壤和地下水監測。布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對涉及東莞市的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省級網)土壤環境風險點位開展土壤樣品采集;定期監測地下水環境質量,加強全市48口地下水監測井的日常維護監管,年底前開展不少于1次地下水監測。
三、加強土壤源頭控制。一是嚴格土壤污染建設項目審批,加強敏感用地及其周邊建設項目和涉土壤污染的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的管控;二是規范管理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建立重點監管企業名錄,開展動態管理和監測,年底前各重點企業完成自行監測,建立土壤突發事件應急保障機制;三是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緊盯長安、虎門、麻涌、沙田鎮等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區區域削減,年底前摸清全市電石法聚氯乙烯行業企業現狀情況,制定并實施用量強度減半方案;四是加強公共設施土壤污染防治,年底前梳理全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固體廢物處置設施清單,啟動周邊土壤監測;五是規范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建立整治清單,按“一場一策”措施開展整改;六是拓寬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能力,全力推進海心沙資源綜合利用中心項目建設,年底前虎門港立沙島危險廢物綜合處置項目投入試運行;七是減少生活污染,完成垃圾填埋場整改,按“一處一策”整治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八是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源頭減量,全面落實農藥經營許可,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和銷售不合格農膜行為,提升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和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
四、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建立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三個類別分類清單;分解省下達的受污染耕地7500畝安全利用和1900畝治理與修復任務,開展“受污染農用地安全利用試點”工作;分解省下達的400畝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任務,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農用地地塊;切實加大耕地保護力度,推行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少耕免耕、糧菜輪作、農膜減量與回收利用等措施,加強農產品質量檢測及追溯管理。
五、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創新地方管理工作機制,推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制度,針對非污染地塊采取承諾制,同步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強化工作責任主體,完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技術規范體系,進一步優化生態環境系統內部審核制度;落實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準入管理和土地征收、收回、收購等環節監管,建立“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系統”查詢記錄臺賬;落實收儲入庫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嚴格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審批;落實各鎮街(園區)建設用地開發利用主體責任,建立工作統籌協調機制,落實疑似污染地塊月調度,強化監督監管。
六、推廣試點示范工作經驗。落實水鄉試點工作,由水鄉特色發展經濟區管委會統籌有關鎮人民政府落實涉重金屬行業環境監管與治理、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集成及應用、農用地分類管理、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設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廣修復示范工程,總結推廣麻涌、洪梅鎮工業場地和石碣鎮農用地土壤修復項目資金申報、過程管理、技術優化、后期管控等經驗。
七、完善管理、執法和應急制度建設。加強土壤環境管理隊伍建設,加大土壤防治工作相關法規政策宣傳和培訓,逐步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行政管理與技術審查能力;加大土壤污染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土壤污染違法或涉嫌犯罪等行為;增強土壤污染應急處理處置能力,完善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土壤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