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五市建立環境應急聯動機制 共同提高突發環境事件防范和處置能力
發布時間:2019-09-19 09:06 閱讀:次
中國環境報訊 在近日召開的深莞惠經濟圈(3+2)生態環保合作第八次會議上,廣東省河源、深圳、東莞、惠州、汕尾5市共同簽訂《深莞惠經濟圈(3+2)五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動合作框架協議》(下稱《協議》)。根據《協議》,5市將推進生態環境保護一體化,堅持互保共贏、屬地負責、預防為主的原則,建立生態環境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共同提高突發環境事件防范和處置能力。
根據《協議》,5市生態環境部門收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或報告時,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開展調查,立即向當地政府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生態環境部門啟動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監測、污染控制和應急處置工作。發生跨市交界地區突發環境事件時,事故源發地生態環境部門應以最快的方式(接報并確認事故后30分鐘內)將事件基本情況通報(電話方式)可能受影響地區生態環境部門。
此外,5市還建立跨界河流聯動預警機制。當上游地區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污染物排放、流域水質等出現異常并可能威脅下游水質時,除按規定上報外,上游地級市生態環境部門應同時通知下游地級市生態環境部門,并對重大污染源采取限產、限排或暫時關閉等措施。
根據《協議》,5市還建立了聯合執法監督和聯合監測機制,相鄰地區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可組成聯合監管協調小組,共同對跨界地區污染源、環境風險源開展監督檢查。同時,5市還將聯合查處危險廢物跨界違法轉移行為。一旦發現跨界違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將及時通報,聯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