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
4月28日,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吳對林率隊到茶山調研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調研組一行先后到茶山污水處理廠、釗墩前池分散式污水處理站、上元分散式污水處理站等地,實地了解茶山鎮污水收集情況、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內河涌綜合治理等情況。吳對林強調,要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與茶山污水處理廠銜接問題整改,進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釗墩前池分散式污水處理站調試驗收,并盡快規劃將分散式處理設施納入“全國城鎮污水處理管理信息系統”。進一步查漏補缺,持續推進源頭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推進河涌水環境綜合治理,加強河面河道景觀打造,實現茶山鎮河涌治理長治久清。
沙田
4月28日,沙田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深入相關企業,對企業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污染防治設施和在線監控系統運行等情況進行實地檢查,并重點檢查了企業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急池、雨污水排放口、安全疏散通道等。此次共檢查企業10家,對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地方一一指正,要求企業嚴格按照要求落實整改。
樟木頭
4月28日,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前往樟洋社區某新材料公司處理噪音信訪投訴案件。經排查,該企業主要從事塑膠抽粒生產工作,已取得環保審批、驗收手續,設有混料、擠出、冷卻、切粒、篩分、破碎等工序。現場檢查時,該企業冷卻工序產生的帶有白色懸浮物的冷卻廢水從廢水收集池溢出,最終流至市政雨水管網;另有部分冷卻廢水通過該廠設置的明管,未經污染防治設施處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網。執法人員立即調查取證,制作雙筆錄,查封了該企業的相關工序。
黃江
4月27日,黃江生態環境分局對田美片區進行零散廢水企業專項檢查。在某電子公司,檢查發現該企業清洗機和清洗工序產生的廢水經管道收集到零散工業廢水收集桶,但收集桶的底部已破損,有廢水從收集桶底部流出,經地面流入廠內雨水渠,最終流入河涌。執法人員現場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生產,并依法對其進行立案查處。
常平
4月27日,常平生態環境分局查封兩家存在廢氣直排環境違法行為企業。其中一家塑膠科技公司所使用原輔材料與批復意見要求不符,出現重大變更。抽粒線 (抽粒機、冷卻水槽、切粒機)所使用原輔材料為廢舊塑膠袋,抽粒工序產生的廢氣經配套處理設施收集后高空排放。常平生態環境分局現場責令該公司立刻停止環境違法行。
企石
4月27日,企石生態環境分局聯合相關部門開展集中整治非法停泊船舶行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東莞市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復》及《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一級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禁止一切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行動中,聯合檢查組前往企石鎮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向非法停泊船舶船主開展宣傳教育,并下發非法停泊船舶自行離場通知書,責令其限期離場。
南城
4月26日,南城生態環境專管員在開展日常巡查時,發現西平社區坡頭村民房內藏匿著一化工小作坊,現場環境惡劣,屬典型的“散亂污”場所。南城生態環境分局接報后立即派執法人員赴現場調查取證。經查,該作坊主要從事除蠟水、清洗劑、研磨劑、光亮劑等的生產,未辦理環保審批、驗收手續,生產過程涉及攪拌、加熱、洗桶等工序。洗桶工序產生的清洗廢水直接排放到下水道。執法人員現場責令該作坊立即停止生產,并制作雙筆錄作進一步處理。
塘廈
日前,塘廈生態環境分局聯合生態環境專管員,開展寶山水流域環境執法大檢查。執法人員對寶山水流域的企業進行巡查發現,位于林村的某機械設備公司在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增加水簾柜、噴漆工序且未配套廢氣處理設施,產生的廢氣經管道收集后直接排放到外界環境。執法人員勒令該企業馬上停止生產并進行立案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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