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開展樓宇式分租廠房環境整治專項行動以來,我鎮高度重視,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關于沙田鎮樓宇式分租廠房環境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指引的通知》和《關于開展沙田鎮樓宇式分租廠房環境整治專項督導行動的通知》,通過拉網式摸排完成了各村(社區)樓宇式分租廠房的登記造冊,并成立了五個執法督導組,按“3+2”模式,分村包干落實,迅速推進整治工作。
7月14日上午,我鎮執法督導一組工作人員在對一樓宇式分租廠房進行執法檢查的過程中,發現一小型無牌洗水、漂染作坊,執法人員立即對其進行立案查處。該作坊位于該分租廠房內,該廠房由二手房東承包,二手房東利用圍墻與廠房之間的巷道用鐵皮搭建成簡易作坊進行出租,面積大約300平方米,搭建的非常隱蔽,用一食堂作為掩護,很難被發現。但這次樓宇式分租廠房的環境整治工作的重點之一是對違章搭建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檢查,因此,工作人員在對該分租廠房違章搭建問題進行檢查時發現了該無牌洗水、漂染作坊,現場設有小型燃生物質鍋爐一臺、漂染設備2臺、洗水設備9臺,現場正在生產,漂染和洗水工序產生的廢水直接通過雨水管道排放,執法人員到場后,該作坊立即停止了生產,并接受調查處理,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立即對該作坊負責人進行詢問和制作執法筆錄,并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雨水渠的生產廢水進行取樣檢測,村委會對該作坊設備進行了臨時查封。
我鎮嚴格按照要求開展對樓宇式分租廠房是否存在無照經營、違章搭建、安全生產、環境安全等問題進行聯合執法督導檢查,其中違章搭建落實“四必拆”:廠房與圍墻之間必須留出防火間距;廠房占地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廠房與其他建筑物必須拆出防火間距;相鄰廠房之間必須拆出符合安全間距的通道;廠房內非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夾層,及天面加建未達到防火要求的必須拆除。
該分租廠房是樓宇式分租廠房二手房東充當企業逃避監管保護傘的典型案例,該二手房東與無牌作坊負責人有簽訂租賃合同,執法人員多次聯系該二手房東要求協助調查,但該房東表示在外出差無法回來。接下來,執法人員將繼續對該二手房東進行追查,嚴厲打擊樓宇式分租廠房存在的各類違法行為,深入推進樓宇式分租廠房的環境整治工作。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沙田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