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上述目標,東莞將引導表面處理行業集聚發展。以電鍍環保專業基地和各鎮街工業集聚區為平臺,引導表面處理行業集聚發展,實行污染物排放集中管理。
具體來說,麻涌電鍍基地在不突破經省環保廳審查通過的廢水排放總量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并且基地廢水集中處理廠能夠做到穩定達標排放污染物的前提下,允許接納新建電鍍、電氧化、化學鍍、電泳等工藝表面處理項目。
其他3個電鍍基地在完成相應的規劃調整后,可按功能定位和規模接納新建電鍍、電氧化、化學鍍、電泳等工藝表面處理項目。
《意見》還明確,東莞全市各園區、各鎮街可在前期對轄區內工業集聚區摸底調查的基礎上,盡快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在工業集聚區內規劃建設電氧化、化學鍍、電泳等工藝的表面處理項目,強化空間管制、總量管控和環境準入。工業集聚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通過市環保局審查后列入工業集聚區清單,可接納新建相應表面處理項目。
東莞還將簡化工業集聚區內表面處理項目環評文件和審批程序。按照《意見》,工業集聚區內表面處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環境管理與監測、公眾參與、方案比選等章節可根據規劃環評內容參照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深度予以簡化。
《意見》明確,將支持在電鍍環保專業基地內建設危險廢物暫存站,引導基地內企業將日常產生的危險廢物交由危險廢物暫存站統一分類收儲、暫存和委外處理處置。將基地內企業原來的“分散收集,分散轉運”模式逐漸轉變為“分散收集,集中儲運”模式。
東莞同時將加大對“散、亂、污”非法表面處理企業打擊力度。
為進一步提高全市表面處理企業進入基地生產的積極性,《意見》指出,東莞市內各電鍍基地所在鎮街不得對入駐基地的本市企業設置稅收、投資強度等準入條件,不得在入駐基地的企業工商注冊階段對出具“經營場所證明”設置門檻。
來源:南方日報 記者:黃少宏